索引号: | 431100000/2014-01851 | 发文日期: | 发布机构: | 腾讯体育: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|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主题词: | 城市管理 |
统一登记号: | YZCR-2014-01002 | 信息时效性: | 失效 | 文号 : | 永政办发〔2014〕2号 |
YZCR-2014-01002
永政办发〔2014〕2号
腾讯体育: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腾讯体育:印发《腾讯体育: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标准》的通知
冷水滩区、零陵区人民政府,腾讯体育:经济技术开发区,市政府各委局、各直属机构:
《腾讯体育: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标准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腾讯体育: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4年1月8日
腾讯体育: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标准
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,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幸福指数,打造高品质的城市,根据国务院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》、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》以及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》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特制定本标准。
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腾讯体育: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城市容貌的建设和管理活动。城市中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道路、园林绿化、公共设施、广告标识、城市照明、公共场所、城市水域、道路交通、农贸市场等方面的容貌建设与管理,均适用于本标准。
第三条 市、区人民政府对城市管理标准实施实行统一领导、组织协调和全面负责。
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中心城区建城区城市管理标准实施的指导、监督、考核工作。零陵区、冷水滩区、腾讯体育: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“三区”)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标准的实施管理工作。三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城市容貌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。
市住建、工商、交通运输、公安、环保、民政、商务、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协同实施本标准。
第四条 城区市容标准
(一)主次干道(含桥梁、地下通道、广场)。
1.摊点入市经营,无占道经营、看相算命、擦鞋卖艺、流浪乞讨等现象,无使用高音广播或其它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的现象。
2.门店经营规范,无店外经营、店外堆放、店外施工、店外作业(含洗车、修车等)、油渍污迹和污物等。
3.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(含雨阳棚);建筑物、构筑物必须安装排水设施,临街安装空调高度应离人行道地面2米以上,空调水不得凌空排放。
4.临街楼房阳台整洁,封闭规范,无违章搭建、乱堆乱挂杂物。
5.建筑物屋顶整洁,无违章搭建、乱堆杂物、乱挂物品等现象,屋顶色彩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。
6.临街建筑施工工地要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,市政、道路施工要设置不低于1.8米反光隔离护栏,工地清洁,物料堆放整齐,施工完毕立即清除道路障碍。
7.人行道上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划线定点停放、摆放整齐,无机动车擅自停放人行道现象。
8.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树上无乱拉乱挂绳索、管线、衣服、毛巾、拖把等现象。
9.建筑物、构筑物(含玻璃门窗内外侧)和市政公用设施整洁美观,无乱画乱贴现象。
10.门店、招牌设置规范合理,符合“上下一条线、凸出一个面、白天美化、晚上亮化”要求。
11.人行道、绿化带和公共场地无饲养(含圈养)家禽家畜、种植蔬菜。
12.运输车辆无洒漏现象。
(二)背街小巷。
1.门店、摊点规范经营,物品摆放整齐,无违章占道经营、乱堆乱放和油渍污迹、污物。
2.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。建筑物、构筑物必须安装排水设施,空调水不得凌空排放。
3.人行道上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划线定点停放、摆放整齐,无机动车擅自停放人行道现象。
4.施工场地要围档作业(高度不低于1.8米),工地清洁,物料堆放整齐,施工完毕立即清除道路障碍。
5.建筑物屋顶整洁,无违章搭建、乱拉乱挂、乱堆物品等现象。
6.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树上无乱拉乱挂绳索、管线、衣服、毛巾、拖把等现象。
7.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市政公用设施整洁美观,无乱画乱贴现象。
8.门店、招牌设置规范合理,符合“上下一条线、凸出一个面、白天美化、晚上亮化”要求。
9.人行道、绿化带和公共场所无饲养(含圈养)家禽家畜、种植蔬菜。
(三)居民社区(小区)和单位院落。
1.饮食、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,经营符合市容要求,无乱设摊点和出店经营现象。
2.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;建筑物、构筑物必须安装排水设施,空调水不得凌空排放。
3.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无乱画乱贴、油渍污迹现象;楼顶、楼道、阳台无乱堆乱放和其它有损市容的现象。
4.公用设施、绿化树上无乱拉乱挂绳索、管线、衣服、毛巾、拖把等现象。
5.门店、店牌设置规范合理、符合“上下一条线、凸出一个面、白天美化、晚上亮化”要求。
6.车辆停放、物品摆放整齐。
7.无违章放养、圈养家禽家畜、种植蔬菜等现象。
(四)河港堤坝。
1.河港堤坝管理严格,无乱挖乱采、乱贴乱画、乱搭乱挂等现象。经批准的采砂场,砂石堆放整齐,出场无撒漏。
2.无违法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;无占用河港堤坝放养、圈养家禽家畜和种植蔬菜现象。
3.无乱堆乱放物品现象。
(五)城乡结合部。
1.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;门店摊点规范经营,物品摆放整齐,无违章占道、乱堆乱放。
2.靠城一方(城市可视范围)无零散种植菜地、放养家禽、饲养家畜现象。
3.公用设施、绿化树上无乱拉乱挂绳索、管线、衣服、毛巾、拖把等现象。
4.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,工地清洁,物料堆放整齐。
5.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市政公用设施整洁美观,无乱画乱贴、油渍、污迹现象。
6.门店招牌设施规范合理,符合“上下一条线、凸出一个面、白天美化、晚上亮化”要求。
(六)城中村。
1.门店经营规范,无乱设摊点、占道经营、乱堆乱放现象。
2.房屋外墙无残缺,窗洁镜明,外墙无乱贴乱画、油渍、污迹等现象。
3.公用设施、绿化树上无乱拉乱挂绳索、管线、衣物、毛巾、拖把等现象。
4.道路平整,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,居民房前屋后、道路路基无乱挖乱占和种植蔬菜的现象。
5.施工场地要设置隔离护栏(高度不低于1.8米),工地整洁,物料堆放整齐。
6.无放养家禽、饲养家畜现象。
7.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合理,符合“上下一条线、凸出一个面、白天美化、晚上亮化”要求。
第五条 城区环境卫生标准
(一)道路卫生(含桥梁、地下通道、广场)。
1.城区道路实行主次街道18小时、背街小巷12小时清扫保洁。每天普扫时间:夏秋季早上6:30 以前完毕,冬春季早上7:00以前完毕。保持路面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,道路(含绿化带)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(含树叶)和成堆垃圾,无积水,道路清扫普及率100%。
2.城区主次街道严禁燃放鞭炮、沿途抛撒冥纸,建成区内禁止焚烧垃圾。
3.道路清洗后路面干净,无尘土,无污物。施工地段污染严重的要及时清理,晚上重点进行清洗。
4.果皮筒(废物箱)美观、整洁,无倾斜、歪倒现象,完好率不低于95%,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,保持外观干净整洁。果皮筒内垃圾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清扫、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。
5.临街门店、房屋檐下无蜘蛛网。
(二)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标准。
1.机械化作业要确保道路无积尘、无泥沙、无漏洗痕迹、无积水,道牙净、雨水口净、路边石净,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。
2.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冲洗、机扫作业和白天清扫保洁工作方式。洒水车作业时间为晚上11:00至凌晨5:00,洗扫车作业时间为凌晨1:00至6:00。
3.机械化作业车辆原则上要满勤上路,夜间道路清洗车辆(主要指洗扫车、洒水车)最低出车率不低于80%。白天清扫保洁车辆最低出车率不低于50%。
4.道路环卫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、规范操作,设备完好率达100%。
(三)生活垃圾运输标准。
1.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、日产日清,收集清运率达到100%。
2.生活垃圾运输必须采取密闭式运输,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、撒、拖、挂和污水滴漏现象。
3.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,不得超重、超高运输。
4.垃圾运输车辆应整洁,车体外无污物、污垢,标志清晰。
5.垃圾运输车应限速行驶、文明行驶,市区内限速40公里/小时,垃圾场内限速15公里/小时。
6.装卸垃圾应当符合作业要求,不得乱倒、乱卸、乱抛垃圾。
7.垃圾运输车队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建立车辆管理档案、台账和出车登记记录,车况保持良好,牌证齐全有效;停车场标志清晰,车辆停放整齐有序。
(四)建筑工地及渣土管理标准。
1.建筑工地内要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,确保场内干净整洁;出场口设立洗车平台及沉淀池,场内道路硬化(出场口往内不低于30米);场内临时堆渣(土)场应覆盖防尘网罩,工地环卫设施完善,厕所保洁按照Ⅲ类公厕标准执行。
2.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,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。
3.渣土清运、消纳、调配实行核准制度。
4.渣土填埋场进出口道路要硬化,场内要设立洗车平台及沉淀池,运输车辆实行净车上路、文明行驶。
5.渣土实行密闭式运输,装载适度,无撒漏和泄漏,车箱完好,牌证齐全有效。
6.渣土运输的时间、线路、消纳场地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7.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,必须在1小时内清理干净。
(五)居民社区(小区)和单位院落卫生标准。
1.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。单位居民区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。每天普扫时间:夏秋季早上7:00 以前完毕,冬春季早上7:30以前完毕。
2.单位卫生工作纳入辖区的社区管理,并有督促检查记录。
3.环境整洁、下水道通畅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,清洁卫生、公用厕所符合有关标准及卫生要求。
4.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保洁,路面、地坪、绿地、顶棚、遮阳棚无散落或成堆垃圾;室外无成片蛛网;每个楼道口配置一个不小于0.3立方米的垃圾容器,做到美观干净,摆放规范,垃圾日产日清。
(六)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标准。
1.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。
2.街巷有专人清扫,并按Ⅲ级道路保洁标准保洁,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。
3.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,日产日清。
4.环卫设施齐全,有污水排放设施;无焚烧垃圾现象;公用厕所数量按创国卫要求达标,符合卫生要求。
(七)河港堤坝卫生标准。
1.有专人清扫,并按Ⅲ级道路标准保洁,无明显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,无焚烧垃圾现象。
2.河港堤坝可视范围内无垃圾。
3.水面清洁,无垃圾。
4.公用厕所标识齐全,有专人保洁,地面、墙壁、门窗、灯具、蹲位干净,无蛆蝇、无尿碱、无恶臭。
第六条 环卫设施标准
(一)环卫设施配置标准。根据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》,环境卫生车辆配置标准为2.5台/万人;垃圾收集服务半径不超过0.8平方公里,每平方公里应设置公厕3-5座。单位厕所工作时间全部对外开放,并有醒目的指示牌。
(二)垃圾站(点)卫生标准。
1.垃圾站有专人管理,设施标志齐全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。
2.机械、电器设施设备完好无损,运行操作安全。
3.垃圾沉淀池每日清洗,无积压垃圾。
4.站内外场地整洁,无撒漏垃圾,无堆积杂物。
5.站外5米内环境整洁,站旁无乱搭乱建现象。
6.定时灭蝇灭鼠消毒,在可视范围内,苍蝇应少于3只/座。
7.垃圾斗放置位置适宜,不影响交通,不得有碍观瞻,箱体及附近清洁、卫生、无垃圾。
8.有专人铲垃圾斗,垃圾斗外无垃圾、无满溢。
9.禁止擅自改变垃圾站用途或废弃、拆除垃圾站。
(三)公共厕所卫生标准(含单位厕所)。
1.公共厕所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。Ⅰ、Ⅱ类公共厕所内无纸片、烟蒂、粪迹、痰迹、窗格积尘、蛛网、臭味、苍蝇,Ⅲ类公厕纸片每平方米≤1,烟蒂每平方米≤1,无粪迹,痰迹每平方米≤1。窗格无积尘,无蛛网,无臭味,苍蝇每平方米≤1。
2.化粪池、排粪道及时疏通,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%。水冲式公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不少于1次;处理粪便在密闭状态下进行,粪便不裸露,臭气不扩散。
3.公共厕所无乱搭乱建、乱堆杂物,定期消毒灭蝇。
4.标牌、标志、设施齐全,有保洁制度,无污迹、尿垢,无乱写乱画,手纸盒放置于适当位置,及时放置手纸。
5.禁止擅自改变公共厕所用途或废弃、拆除公共厕所。
(四)垃圾处理填埋场管理标准。
1.进场垃圾进行检验并计量,杜绝有毒有害垃圾入场。
2.垃圾处理率100%,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分单元摊铺、压实、覆土,做好雨污分流。
3.垃圾堆放场地平整,无散乱垃圾、杂物。